- 塞尔维亚和黑山,简称塞黑,为前南斯拉夫余下没有独立的塞尔维亚和黑山两个共和国于2003年至2006年组成的松散联邦国家。塞黑两国于1992年首先组成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,该联邦后于2003年2 月4日重组并改名为“塞尔维亚和黑山”。
塞尔维亚和黑山位于欧洲巴尔干半岛中北部,西与克罗地亚、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接壤,北部和东北部同匈牙利和罗马尼亚为邻,东部与保加利亚交界,南邻马其顿和阿尔巴尼亚,南部部分地区濒临亚得里亚海,领土面积10.2万平方公里。海岸线长200公里。气候主要为温带大陆性气候和地中海式气候。
塞黑国旗:呈横长方形,长与宽之比为2∶1。旗面自上而下由蓝、白、红三个平行且相等的横长方形相连构成,蓝、白、红三色是斯拉夫人喜爱的颜色。蓝、白、红三色旗由来已久。早在1804年南斯拉夫的塞尔维亚地区人民高举三色旗发动反对土耳其的起义;1918年建立“塞尔维亚——克罗地亚——斯洛文尼亚王国”,1929年改称南斯拉夫王国,均使用三色旗为国旗。1945年成立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,1963年改称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,在国旗上增添了镶黄边的红五角星。1991年,原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斯洛文尼亚、克罗地亚、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、马其顿相继独立。1992年塞尔维亚和黑山联合成立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,新国旗上取消了五角星图案。
1992年4月通过的《宪法宣言》表示,南联盟共和国将继续继承原南斯拉夫国家、国际法和政治主体性,愿履行原南斯拉夫所有的国际义务;主张和平解决南危机,没有领土野心,愿同原南各共和国发展各方面合作;主张民族平等,尊重民族和公民的权力;将继续维护不结盟运动的宗旨,同各国开展平等合作。南是建立在公民平等和各共和国平等基础上的主权联盟国家,联盟总统和总理不能来自同一个共和国。2003年2月,南斯拉夫联盟议会两院通过《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》,南联盟改名为“塞尔维亚和黑山”。“塞尔维亚和黑山”拥有共同的总统、议会、部长会议、军队和法院以及统一的国旗、国歌和国徽。塞尔维亚共和国和黑山共和国仍有自己的总统。塞黑议会实行一院制,由126名议员组成,其中91名来自塞尔维亚,35名来自黑山。 塞黑议会通过宪章修订案。2006年5月21日,塞黑就黑山独立问题进行全民公决,决定是否继续维持现行国体。这件事的现实意义在于,分裂与否将影响从巴尔干到欧洲的政治版图;历史意义在于,将决定南斯拉夫残存的血脉是否得以保留。当地时间2006年6月3日晚,黑山共和国议会在首都波德戈里察举行特别会议,通过了黑山独立决议和独立宣言,黑山正式成为一个独立主权国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