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相关资讯
  • 五常市国土资源局规定,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你们单位和你们居民使用的,位于五常镇五常市老干部局北侧、五常镇第一小学校西侧共计4485平方米国有土地。...
关于本站 - 友情合作 - 网站地图 - 隐私声明
Copyright © 2020 Jszdc.com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